| 合肥市整规办工作简报 第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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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16:24 文章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简报
(第8期 总第287期 )
合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9日
全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12月8日,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动手解决滥用添加剂等紧迫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组织食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1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停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第二阶段是全面清理整顿,时间安排为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各执法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第三阶段的任务是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时间安排为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对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有关执法部门将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
按照省政府部署,我省专项整治行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008年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遵照“政府统一领导,辖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针对合肥地区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全市共计捣毁传销窝点70个,遣送、驱散传销人员21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解救被困人员2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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