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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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11:40 文章来源:合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08年开拓资金拨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今年开拓资金计划项目已实施完毕的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以下简称企业),须先在中小企业开拓资金网上申报,并于2009年1月12日前将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市外经贸局综合处。
2、企业申报资料要完整、规范、准确、真实。上报资料包括《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相关合同或通知、发票、机票、机票专用发票、出国批件、护照签证、付款凭证、证书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企业留一份,报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和省商务厅各一份)。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要确保清晰、完整,外文的主要内容须翻译。企业在《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项目小结中除简要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外,还须详细说明出国人员姓名、离入境日期和在每个国别的天数、每人国外机票实际金额、摊位数及面积、每个摊位收费标准等项目情况。
3、各企业要按照开拓资金的有关规定,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凡资料不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境外考察和境外参展等项目出国人员护照、认证证书原件,以及所有发票、出国机票、合同等原件。
4、为确保用好用完开拓资金,我市今年批复的项目计划金额为中央下达资金的150%,因此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都能够得到资金支持。各企业上报资金拨付项目(网上和表中每个项目的拨付金额保留到整千元)时,要突出重点。企业申报不细致、不完善,造成申报延误或资金额度浪费的,将直接影响该企业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5、企业银行账号、行政区划等内容发生变化的,须及时与我局联系,办理网上变更手续。企业收到2007年度开拓资金拨付款的,须在开拓资金网上如实反馈收到资金的金额、时间。
联系人:周冰、贾玉洁;电话:3538682、3538691;传真:3538691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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