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关于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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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0 15:43 文章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合安办〔2008〕93号)要求,决定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组织、排查、处置、报告情况。
(二)与相关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落实打击处罚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本级打非专项行动研究部署、行动方案、信息报告、现场检查及联合行动原始工作记录台帐资料。
二、督查时间与方式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合政办秘〔2008〕131号)和有关工作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商务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查时间为从现在起至11月20日以前。市商务局对县、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抽查。
三、督查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以督查为契机,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深入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充实和完善工作台帐,迎接国家和省、市的督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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