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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部分商品提前有自己的“身份证”
2008-07-10 15:30  文章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7月7日,从国家质检总局在合肥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我国已全面启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加入电子监管网的商品都有自己唯一的“电子身份证”。

解伪劣不辨之难题

“随着人们对质量问题近乎挑剔的关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成为一种客观的要求和必然的方向。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把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链接起来,让每一个产品都可以溯源,彻底解决对假冒伪劣辨别不出、查找不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介绍,所谓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一个“电子身份证”——监管码,该号码背后“隐藏”了产品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直到消费环节的一系列详细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专用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避免产品被假冒;执法部门可随时掌握假源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食品、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化妆品9大类69种产品要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生产和销售,且一件商品一个码。

部分商品已捷足先登

在合肥合家福超市,一批商品已率先拥有了自己的“电子身份证”。在北京红星二锅头的外包装上,写着“本产品已经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左边是监管码,与商品的条形码相似,不过它是由20个数字组成,且每一瓶都不相同。下面是查询方式,包括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及登录网站。记者按照提示发送一条短信,很快得到回复:“您查询的是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05-16生产的红星二锅头酒。”

不同于防伪标记、条形码

“电子监管码不同于我们常见的超市商品包装上常见的防伪标记以及条形码。”省质监部门专家解释,防伪标记可以通过高科技手段成批“克隆”,而电子监管网系统所有入网的产品监管码就像居民身份证,是唯一且不能重复使用的,杜绝了造假的可能。13位商品条形码则是国际组织公布的非强制标准,是一类一码,主要用于POS机扫描结算,不能分辨真假和记录产品质量,不能实现产品流通跟踪,也不适用珠宝、农资等复杂价格或不在超市销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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